一、吉林省和长春市锡伯族社团组织成立始末
吉林省锡的族有3000多人,其中长春市现有锡伯族同胞685名,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长春市仅有180名。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长春市先后成立的锡伯族社团组织(现官方统称为“社会组织”)迄今共有5个,其中最先成立并经长春市民政部门正式审批,成立于1989年12月9日为“长春市锡伯族联谊会”,后于2004年8月经长春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注销了该社会组织。之后,经吉林省民俗学会批准成立了3个锡伯族二级学会团体组织,即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文化专业委员会、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艺术团、吉林省民俗学会锡伯族医药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还有经长春市民委批准成立的长春市锡伯族民俗节日筹备工作委员会。上述这些锡伯族社会组织在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各自应有的贡献。
长春市锡伯族联谊会的成立,源于传承世居吉林省和长春市的锡伯族历史文化研究的需要。1980年7月中旬,吉林省榆树市大坡乡老河深村村民在村南一块岗地的西缘挖砂时,发现了古墓葬。榆树市文化局闻讯后,报告了长春市文管会和吉林省文物局。同年8月中旬至9月底,吉林省文物考古联合发掘组对老河深遗址进行第一期发掘工作,清理出中层锡伯族祖先汉代拓跋鲜卑墓葬28座,出土铁器、铜器、金银饰物等各类文物近千余件。此后,吉林省和辽宁省文物考古工作者于1981年5月上旬至7月中旬进行该遗址第二期发掘清理,这期工作又清理出中层汉代锡伯族祖先拓跋鲜卑墓葬101座,出土文物达4 000余件。其中最为文物考古工作者感兴趣的是8件拓跋鲜卑鎏金神兽牌饰,有6件完整的,2件稍残的。经鉴定表明了长春市是锡伯族祖先拓跋鲜卑重要的祖居地之一,早在东汉初期鎏金技术已被锡伯族祖先拓跋鲜卑族所掌握。此后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证明了吉林省和长春市锡伯族先人是距今1 300多年前的黄头南室韦西北部,这是一个无字达意的古老部族。其祖先是拓跋鲜卑。公元7世纪前居住在西伯利亚南麓的肯特山脉(古称“大鲜卑山”,位于今蒙古国东北部)不儿罕山峰克鲁伦河流域。公元658年(唐朝显庆三年)唐太宗李世民派统兵督都程名振(即程咬金)率薛仁贵(薛里)等大将征东,攻打吉林扶余(古称“新城”),再次损兵折将又败。为挽回败局,唐皇李世民命令薛仁贵等大将到黄头南室韦西北部所在地今蒙古国境内的肯特山脉克鲁伦河流域的不儿罕山峰地区募兵拜将。黄头南室韦西北部拓跋佟(图克色里氏)·锡伯白大将军、拓跋杨·伊亲王、拓跋关·双亲王、拓跋苏·国亲王、拓跋富·多巡王等五大氏族军事联盟,于公元661年(唐朝龙朔元年)农历八月初三出征助战,夺新城(今吉林扶余,史称“新城之战”),攻城大胜。后于公元667年(唐元封二年)随唐将薛仁贵挥师南下至金山(今吉林四平伊通境内,史称“金山之战”),一举攻克南苏、木底、苍岩三城。尤其是拓跋佟·白大将军为唐王朝立下了赫赫战功。为表彰黄头南室韦西北部拓跋佟·白大将军的历史功绩,唐王朝将其兵马和家眷安排驻守在吉林扶余境内。相传于公元697年也就是拓跋佟·白大将军死后的第19年(卒于公元678年),在吉林扶余境内修建了一座占地120多亩地的“将军庙”。相传庙内筑有“将军墓”,塑有锡伯白大将军坐像、立像、卧像共有5尊,供世人瞻仰。相传此处文物毁于辽代。据说,有人在吉林松原伯都讷古代墓穴出土的文物中发现一种鼓,为羊皮为面、桃木为槌,称作“鲜卑鼓”,是萨满文化“傍夕向晓、驱邪避灾、超度亡魂”的器物。曾流传于黄头南室韦西北部并以此种鼓形成一种舞蹈,被称作“托白(拓跋)舞”,大多是女子裸足翩翩起舞,同时“嗨—嗨—”长短相间喝喊,舞者一手持鼓,一手舞槌,这种演唱形式据说是拓跋佟·白大将军氏族为唐王朝东征助战中死去的将士们超度亡魂而流传下来的民风民俗。
另据考证,公元907年唐王朝最后1位皇帝遇害,天下大乱,进入五代十国。公元926年辽圣宗耶律阿保机率领辽军攻占扶余府。辽圣宗耶律阿保机视黄头南室韦西北部为东胡人的“败类”和“叛徒”下达诛杀令,拓跋杨、关、富三个氏族联盟后裔遭受残酷屠杀,几近灭绝。黄头南室西北部拓跋佟·白大将军后裔和拓跋苏·国亲王后裔抗辽兵败,被迫西迁至青海昆仑山和甘肃祁连山(古称“大鲜卑山”)一带。后于公元12世纪初叶(宋代)从青海返回到吉林扶余境内。跟随返回东北的人众有部分吐谷浑部族(今土族)外,还有以吐蕃喇嘛旺增活佛为首的藏传佛教僧侣等,并在扶余境内建造了规模恢宏的“锡伯家庙”弘愿寺,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后于明代重建改为“弘远寺”,相传当时香火甚旺。该寺何时庙毁僧散因年代久远,其情不详。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早的、距今800多年前有记载的锡伯族家庙。黄头南室韦西北部落的佟、苏两大氏族相处甚好,在扶余伯都讷措草沟居住长达400年之久。公元1291年(元朝至元二十八年),元帝诏书将居住在吉林扶余伯都讷“江带三方”(意指此地毗邻嫩江、松花江、洮儿河)的黄头南室韦西北部后裔统称为“打鱼的水鞑子”(又称“水达达”),与当地蒙古、女真等其他民族区分开。之后,曾隶属于科尔沁前郭尔罗斯蒙古王府管辖,彼此相安无事。公元1665年(清康熙四年)清朝廷将黄头南室韦西北部佟、苏两大氏族伯都讷之原住民按锡伯族认定后,于同年调迁盛京划归至镶蓝旗满族第二佐领下。
吉林锡伯族先人黄头南室韦西北部距今1 300多年前在吉林大地上谱写出为中华民族浴血奋战、开疆拓土的绚丽史诗,并且传承了本民族祖先拓跋鲜卑传统历史文化的辉煌篇章,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吉林锡伯族先人黄头南室韦西北部传统特色产业是栽培“欧李”、“托盘”、“越桔”(蓝莓)、“桑树”、“白桦”、“岳桦”、“郁金香”等,其中最具特色的种植业品种是“欧李”,其历史由来已久。从栽培种植欧李园到清朝御用贡品“欧李贡”达上千年的锡伯族欧李文化,也引伸出吉林锡伯族先人黄头南室韦独特的民俗节日“欧李节”。相传自宋代起每年农历八月初一“锡伯欧李节”相传沿袭至清代中叶,节日里锡伯族女人们戴上用“郁李仁”串制而成的项链、手链、脚链等饰物挂件。据说,佩戴用欧李果核编成的饰物可以消灾祛病避邪,祼脚跳玉足舞、喝欧李酒,还要食用涂抹在发面饼上的欧李果汁、托盘果汁、越桔(蓝莓)果汁制成的“拓跋喜饼”。他们将欧李果汁调好后浇在做好的江鱼上食用,这种烹调的美食被称之为“室韦香鱼”,具为消食开胃保健功能。除此之外,锡伯族在吉林伯都讷历史上还有一个独特的民俗节日“三月节”,即每年农历三月初七的“鳇鱼节”。而后到清代衍生出“吉林锡伯族鳇鱼贡品文化”,还有长达上千年的锡伯族“玉足文化”,等等。吉林锡伯族先人黄头南室韦西北部还将“闻足择偶,亲足定亲”的拓跋鲜卑行“吻脚礼”的古老习俗留传下来,每年农历七月十七日“玉足节”(晾脚日)是这个民族独具特色的玉足文化传承和展示,从而验证了吉林黄头南室韦之西北部与拓跋鲜卑有着极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关系。
正是基于更好的抢救、挖掘和传承吉林省和长春市锡伯族历史文化遗产工作的迫切需要,在长春市民委支持和锡伯族同胞共同努力下,经长春市民政局核准,长春市民委于1989年12月9日下发了[1989]23号文件批复成立了长春市锡伯族联谊会。长春市锡伯族联谊会从成立到2004年8月经长春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注销长达15年的工作过程中,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跟形势,开展民族团结宣传、重教助学、抗灾救助、文艺创作、民族历史研究、进行文化交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奉献爱心等社会各项公益事业,并取得显著的成效和突出的业绩。长春市民委和锡伯族同胞一致认为,尤其是每年的锡伯族“4·18”西迁节纪念活动一年比一年举办的有生气、有特色、有活力。通过节庆活动,使大家了解了锡伯族在吉林省和长春市的历史文化,激励大家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推动各自立足岗位争先进,做好本职创一流,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做出应有的贡献(详见即将印刷出版的《长春锡伯族》)。
二、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文化专业委员会
该专委会成立于2007年7月7日,实行会员制,现有会员96名。经费来源自筹。主要分布在长春市内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长春锡文会的会员素质较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会员占90%以上,其中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24名。
从2004年8月至2007年7月,长春市锡伯族同胞处于无社团组织的3年时间里,开展民族活动面临4个实际困难:一是由于锡伯族原有的社会组织不存在而影响了吉林省和长春市锡伯族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在一段时间内使这项工作停滞不前;二是大多数锡伯族同胞感到,对外联系锡伯民族社团组织交流工作无依托,没有名份,不好答复;三是本省、本市锡伯族同胞和外地锡伯族同胞开展捐助活动时,没有明确赞助组织单位,不便联系接收;四是外地锡伯胞和本市其他兄弟民族团体开展民族活动时,感到联系极不方便。鉴于上述原因,经长春市锡伯族部分省、市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原长春锡联会的部分老同志研究,报请吉林省民俗学会申请成立长春锡伯族文化专业委员会。在省民俗学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7月7日经吉林省民俗学会批准成立了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文化专业委员会(简称“长春锡文会”)。
长春锡文会主任王夏冰、副主任白长有、梁伟(女)、关静文(女)、关雅兰(女)、黄维成、梁凤霞(女)、关建华(女)、韩舒梅(女)、那中凯、关莉(女)等。锡文会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多次考察,学习交流经验。长春锡文会自2007年7月7日成立后,就受到主管部门吉林省民俗学会施立学理事长等各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曾于2007年7月13日至17日在施立学理事长带领下,由梁伟、关静文、梁凤霞、关建华、关雅兰等组成学习考察团前往哈尔滨、齐齐哈尔、内蒙古阿里河镇等地,先后考察了锡伯族祖居地嘎仙洞、富裕县三家子满族学校、哈尔滨市锡伯族风情园等民族文化设施,收获颇丰。长春锡文会与吉林省预防医学会自然医学专业委员会结成了友好社会团体。在吉林省民俗学会施立学理事长带领下,于2008年初“两会”共同到长春市德惠米沙子镇、九台市莽卡满族乡、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考察秸杆煤环保项目、开发松江古渡口和乌拉街满族文物保护等。
2.筹备节庆活动,增强民族团结。长春锡文会协助长春市民委为过好锡伯族西迁节等传统民俗节日,做了大量工作,形式灵活多样,突出锡伯族文化特色。在本民族同胞赞助下,购置了演出服装、音响和简易乐器,挤出时间进行排练。在长春市举办的蒙古族“那达慕”大会、满族“颁金节”等兄弟民族传统节日上表演了自编自演的民族舞蹈。通过锡伯族“4·18”西迁节纪念活动,使大家了解到吉林省和长春市悠久的锡伯族历史文化,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励大家投身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来,自觉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加强文史研究,弘扬民族文化。锡文会在吉林省民俗学会施立学理事长等领导的支持下,通过酝酿准备多方搜集资料,经佟靖飞、白长有同志执笔编纂出版了《锡伯先祖传记》,受到多方面的肯定和好评。长春锡文会近年来多次出席外地召开的锡伯族学术研讨会,发表了多篇有关锡伯族族源、民族语言、民族历史、民俗文化等为主题的学术论文。还为全国编撰《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写纲目提供《锡伯先祖群相谱》,为《中国锡伯人》编写组提供吉林省和长春市50多名的人物传记和文史资料。自2002年起锡文会在长春市民委支持下开始着手编撰《长春锡伯族》(中国少数民族系列丛书),目前已经完成该书起草的任务。
4.参加抗震救灾,奉献爱心力量。当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的消息传来,正值长春锡文会带领锡伯族同胞进行积极筹备长春市纪念锡伯族“4·18”西迁节活动之际。大家感到非常震惊。在长春市民委的组织下将节日活动改为赈灾义演。长春锡文会及时与南关区民康街道办事处、民康街道健康社区党委和西三小学校取得联系,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2008年5月18日上午9点,长春锡文会和长春锡伯族艺术团在南关区西三小学校操场,以全市各民族群众共同纪念锡伯族西迁节赈灾献爱心义演名义冒雨举行。艺术团以一曲《山歌唱出好兆头》拉开了赈灾义演的序幕,紧接着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回族等民族的歌手表演了文艺节目,将献爱心赈灾义演活动推向了高潮。这次赈灾义演中有来自西三小学的师生和民康街道健康社区的居民,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上至80多岁的老人,下至母亲怀抱中的婴儿排成队捐款。据长春锡文会工作人员最后盘点这次赈灾义演共收到捐款15735.70元。
长春锡文会的工作得到省、市民委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长春锡文会主任王夏冰连续两年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和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受到表彰和奖励。
三、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艺术团
长春锡伯族艺术团成立于2007年8月。该团团长关济川,副团长梁伟(女)、关静文(女),艺术总监梁凤霞(女),名誉团长马少华(女),现有演职人员23名,经费来源自筹。该团前身是长春市锡伯族合唱团,系长春市少数民族民间艺术演出团体。1990年5月,在长春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民族团结杯”文艺汇演中,以四世同堂大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世世代代铭记毛主席恩情》等文艺节目获得了本届文艺汇演的“优秀表演奖”,挖掘整理的表演唱《雅琪娜》获得了“少数民族文艺特殊贡献奖”。长春锡伯族艺术团曾于2003年协助吉林省民委和长春市民委成功举办了全省民族乡镇工作座谈会塈民族乡镇长培训班、全省民委主任会议“相聚在长春”文艺晚会,受到与会人员的肯定和好评。
自1995年至2005年在这10年间长春锡伯族艺术团曾多次向长春市民委提出书面申报要求正式批准成立长春市锡伯族艺术团,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遂于2007年8月向吉林省民俗学会申报批准成立了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艺术团。长春锡伯族艺术团团长关济川先生曾任新疆军区文工团演奏员、长春杂技团业务办公室主任兼演奏员、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一级警督、第五大队大队长、新生歌舞剧团团长等职。他会演奏48种中西乐器,堪称锡伯族演奏之王。中央电视台“梦想剧场”和“神州风采”摄制组和吉林卫视“夕阳红”摄制组为他拍摄文化专题片多次播出。他带领该团近年来活跃在长春和外地文化舞台上,曾应邀远赴新疆伊犁等地演出,并在国家、省、市文艺演出中多次荣获大奖。该团从成立至今突出锡伯族文化艺术特色,深入社区和企业义务巡演。该团热衷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为抗震救灾、抗洪赈灾、组织赈灾义演奉献爱心和力量。该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锡伯族文化进社区”的活动,与净月开发区玉潭镇林场社区结成了文化交流的对子,于2011年7月共同成功举办了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
2009年9月6日(农历七月十七日)也就是锡伯族玉足节传统节日当天,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文化专业委员会、长春锡伯族艺术团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长春锡伯族玉足节节庆活动。这次玉足美女评选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长春市文化局、市旅游局的领导同志认为,这项锡伯族独特的民俗节庆活动可以纳入旅游互动项目之中,具有较大的产业开发价值。各大媒体争相予以报道。长春锡伯族艺术团于2007年9月前往沈阳市沈北新区锡伯族学校学习考察锡伯族文化艺术,聘请了国家二级锡伯族编导、新疆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会员阿吉·肖昌,还有文兰老师为艺术顾问,学习了本民族歌舞。近年来,长春锡伯族艺术团组成代表团应邀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参加纪念锡伯族 “4·18” 西迁节庆祝活动,加强了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往来。该团近年原创的锡伯族舞蹈,有《欢乐的玉足节》、《吉祥铃声》、《仙鹤神女雅琪娜》等,以及原创歌曲《锡伯人》《拓跋鲜卑,锡伯族儿女的魂》《中华历史歌》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该团所做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长春锡伯族艺术团业务团长梁伟、副团长关静文先后被评为“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四、吉林省民俗学会锡伯族医药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该中心成立于2009年9月9日,实行委员制,现有委员58名,其中具有高、中级医药职称的技术人员9名,各类初级职称医药人员29名,保健养生护理等各类人员20名。经费来源自筹。吉林省和长春市锡伯族医药文化遗产主要由距今已有173年的“锡伯佟氏仁德堂”医药文化和锡伯穆氏医药文化两个部分组成,现已挖掘、整理和研发丸、散、膏、丹、霜等5大类、200多种方剂。
吉林省民俗学会锡伯族医药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佟靖飞(锡伯佟氏仁德堂第7代传人)、副主任于晓东、那中凯、穆春湘(女)、陈哲实、何大伟、王长斌、冯玉林、张连忠、温景仁、刘良君等。省民俗学会锡医研究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工作重点放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潜心研究,深入挖掘。锡伯仁德堂医药文化源于距今1 450年前的黄头南室韦西北部吉林松原伯都讷文化,其祖先拓跋鲜卑是一个无字达意的民族,仅凭口传心授世代相传。该传承单位在整理近200年历史的《佟氏仁德堂》留下的世代名方医技基础上,广猎以锡伯佟氏医药和锡伯穆氏疗法的民间医药,筛选出独具锡伯民族“以食载药,入肤三分;以食载药,入腹化疾”传统民族医药特色的验方疗法达上百种。
二是归纳整理,著书立说。该传承单位汲取祖先拓跋鲜卑两千年养生保健文化,将萨满医、喇嘛医和通灵医等世代疗法融会贯通。在“佟氏仁德堂”第6代传承人佟咸亨编纂的《佟氏祖传锡医外科医案》的基础上,修订成《锡伯佟氏外科诠释》,将其挖掘整理的《锡医靶相学说及其三部诊病法》先后发表在《北方民族》2008年第3期,第79-84页;并收录在《中国锡伯人》上卷第六章第300-312页,2011年12月,辽宁出版社。目前,该中心正着手编辑整理《锡医手印疗法》、《中华锡伯养生疗法—通灵禅》等。三是建立队伍,培育新人。为进一步抢救、挖掘、整理和研发濒临失传的锡伯族医药文化,该传承单位在2009年9月9日成立之后,又于2010年10月10日工商注册了长春市佟氏仁德堂锡伯族医药文化研究所,现有研究人员经多年努力于2011年1月编印出版了《谈古论今话锡伯》一书,将锡伯族医药理论体系作以详尽的阐述。
五、长春市锡伯族民俗节日筹备工作委员会
该筹委会经长春市民委批准成立于2010年3月,是将上述现有锡伯族社会组织成员经挑选而组成的,以便利开展一年一度的锡伯族 “4·18”西迁节和“玉足节”而设立的社团组织。自成立至今较好的完成了所担负的锡伯族民俗节日筹备工作任务。现担任长春市锡伯族民俗节日筹委会主任王夏冰、副主任白长有、梁伟(女)、关静文(女)、梁凤霞(女)、关雅兰(女)、何大伟、韩舒梅(女)、关莉(女)、黄维成、尉杰(女)等。
六、基本经验和主要体会
(一)社团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
在创新社会管理、改善社会治理结构的今天,认真总结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很有必要。锡伯族社会组织曲折发展的过程提示出,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之前是政府包办一切,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一维社会”。在“一维社会”里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但解决不了社会管理的效率问题。
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后商品经济时代,也就是今天的市场经济代替了政府主导地位,经济发展了,但并没有给大多数人带来实惠和好处。这就是目前中国“二维社会”的治理结构形成的政府与市场“两强并举”的模式。这种模式延续时间长了会走上危险的境地。政府的权利膨胀不断扩大,会向市场(企业主)“寻租”。若是市场权利无限扩大(也就是富人们财富过多),这些资本所有者就会肆无忌惮地寻求行政权力的庇护和依赖。权力与资本就会产生“一拍即合”的权利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有了善恶之分。“二维社会”发展到今天,实践告诉了我们:把社会交给政府不行,全交给市场也不行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政府与市场“两强并举”的“二维结构社会”,实践证明了这不是最佳的社会治理结构。只有走“政府—社会—市场”的“三维社会”治理道路,才能各司其责,各求发展,相互制约的“三维社会”才是最好的社会管理结构。在“三维社会”里不是政府命令社会,也不是市场企业家们左右社会,而是由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民间团体组织,现在统称为社会组织)来共同治理社会。实现“三维社会”的价值是公平和正义。
(二)基本经验
我们总结组建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基本经验,主要有以下3条:
1.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已经具备了以下4个属性和特征:一是非政府性;二是非盈利性;三是自治性;组织内部有自理结构;四是自愿性;组织形式是志愿的,服务社会和服务民生是自愿的,如锡伯族社会组织于2011年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锡伯族文化产业建设纳入吉林省“十二五”宏伟蓝图之中的建议》,向长春市政府、中国长春消夏节组委会提出的《将每年的锡伯族“玉足节”活动纳入长春消夏节总体方案的建议》、《长春锡伯民族风情园基本工程项目预算及投资成本回收的设想》等,开展的这些活动都是志愿的,不受政府和市场的支配。这说明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日益走向成熟。
2.少数民族社会组织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已经成为社会自助的重要载体。互联网使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活动领域日趋广泛,发挥的作用全面而复杂。过去是政府管单位,单位管个人;而现在则是碎片化了。下岗失业、农民进城务工、大学毕业生自己找工作、退休人员原单位基本不过问家庭困难、“贫病交加、养老难题”等,党的组织、工会组织、妇联组织对这方面的不可否认的说影响弱化。失意阶层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他们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只有转向社会组织寻求慰藉,叫做“抱团取暖”;从社会组织这条唯一的渠道提供民众利益的诉求。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影响力日益扩大。如2012年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锡伯族拔尖人才患病女孩关雪扶贫救助活动,就是通过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推动开展起来的。
3.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公共服务。现在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各民族大量农民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大中专院校历届毕业生大多滞留城市,选择了不回偏远家乡农村,政府有限的财政投入无法全面覆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既无力提供众多的就业岗位,又无法满足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也就是人人都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力)。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迫使政府花钱购买民生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叫作“政府恩赐”。二者合作领域目前包括养老、社区安置(如家政服务员)、就业社会工作(含统计调查)、残障服务等领域。北京市政府2011年上半年就拨款1亿元用于购买相关的300项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其中就包括面向少数民族的民生服务。锡伯族艺术团的节日演出就包含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意向。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存在也改变了过去由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一手包办民族活动的格局,如今转变成交给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参与实施民族活动的社会管理模式,使政府民族事务工作部门逐渐由政策指导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变。
七、今后设想
在建设“政府—社会—市场”三维创新型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少数民族底层社会生态,努力实现城乡、区域、行业、人与人之间的机会均等,流动自如,避免社会人群由希望产生失望,甚至绝望。要知道人与人之间不在同一个世界,何谈同一个梦想,何谈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以社会共识(即公平、正义、民主、和谐)来关注民生,以服务民生来寻求“社会和解”,共建共享,互惠共生,这是社会共识的基础。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赋予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如下社会功能:
1.鼓励少数民族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国的经验表明,就业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由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地位、权益不对称,这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使得劳动者永远处于弱者地位。少数民族社会组织能够代表工人利益,与企业主博弈。工会组织已成为企业主的同盟关系,其作用以被弱化、淡化。从而使得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拥有这样3项责任和义务:(1)直接创造就业岗位;(2)间接促进就业(介绍工作,培训技能);(3)维护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内成员的合法权益。
2.增加少数民族社会组织的“话语权”。社会管理目标就是搞好社会建设,社会建设目的就是搞好社会事业。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报告》中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其目标,就是搞好社会秩序,增强社会活力。服务民生就是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提倡民生就是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呼声。而我们所处的社会现状是社会分配不公,贫富不均,贫富差距日益增大;社会阶层日益固化,代际传导,隔阂加深,形成了“官二代”、“富二代”、“穷二代”、“农二代”。社会已经形成了“上层联盟化,中层脆弱化(中层也包括中、低职级的公务员),下层碎片化,底层原子化”。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并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目前,全国最大也是最多的是农业方面的社会组织,在农村最多。农业社会组织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少数民族社会组织能够及时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使政府多了“千里眼”、“顺风耳”,为少数民族及时排忧解难,增加社会的“温暖感”和“幸福感”,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和谐音符。
3.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应当成为灾害救援中的重要力量。其优势为:(1)广泛参与,迅速联动;(2)资源动员,快而有力;(3)专业技术性强。各类社会组织自发为灾民提供心理咨询、志愿陪护、助孤助残、健康教育等专业服务,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压力;(4)满足特殊性、持久性的社会需求。
(本文根据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文化专业委员会、吉林省民俗学会长春锡伯族族艺术团、吉林省民俗学会锡伯族医药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长春市佟氏仁德堂锡伯族医药文化研究所、长春市锡伯族民俗节日筹备工作委员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改编)